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建造合同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建造合同准则(与收入准则衔接)规范建造合同收入、费用确认
-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毛利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建造合同怎么确认收入?
A: 结果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确认(完工百分比条款)。
Q2:完工百分比怎么算?
A: 累计实际成本/预计总成本,或完成工作量,或测定进度。
Q3:预计亏损怎么办?
A: 预计总成本超总收入时,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亏损合同)。
Q4:新收入准则还用本准则吗?
A: 新订立建造合同按收入准则(时段履约);本准则供存量与对照(衔接条款)。
Q5:合同分立合并?
A: 符合条件可分立单项或合并一揽子合同(分立合并条款)。
Q6:毛利怎么算?
A: 当期毛利=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完工%-已确认毛利(毛利条款)。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Q8:合同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A: 按能收回的成本确认收入,合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结果不可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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