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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建造合同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建造合同准则(与收入准则衔接)规范建造合同收入、费用确认
  •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毛利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适用哪些?

A: 固定造价和成本加成建造合同(第二至三条)。

Q2:怎么确认收入?

A: 结果可靠按完工百分比(第十一至十二条)。

Q3:完工进度?

A: 累计成本占预计总成本比例等(第十二条)。

Q4:不可靠估计?

A: 成本能收回按成本确认收入(第二十五条)。

Q5:预计损失?

A: 预计总成本超收入立即确认损失(第二十七条)。

Q6:本页讲什么?

A: 第15号建造合同准则专题(说明条款)。

Q7:合同分立合并?

A: 按准则规定分立或合并(相关条款)。

Q8:与收入准则?

A: 建造合同原单独规范,新收入准则已整合(衔接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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