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 类型:典型案例
一、概念解析
在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纳税人,税率为20%,向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018年1月1日起由《烟叶税法》取代。
二、核心要点
- 在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纳税人,税率为20%,向烟叶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018年1月1日起由《烟叶税法》取代。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烟草公司纳税
案情: 烟草公司收购烟叶。分析: 依纳税人,单位为纳税人。结论: 单位纳税。
案例2:按20%计
案情: 收购价款加补贴。分析: 依税率,按20%计征。结论: 20%计征。
案例3:收购地缴
案情: 向收购地申报。分析: 依征管,收购地缴纳。结论: 收购地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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