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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股份支付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股份支付分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
  • 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费用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1. 适用主体:实施股份支付的上市公司及企业。
  2. 适用对象:权益结算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3. 适用内容:定义、权益结算、现金结算、可行权条件。
  4. 说明:本页为第11号股份支付准则专题解读。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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