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租赁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租赁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新租赁准则取消经营/融资租赁划分(承租人)
- 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简化处理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承租人、出租人。
- 适用对象:土地、设备等使用权让与的租赁合同。
- 关键变化:2018修订后取消承租人经营/融资租赁区分,统一使用权资产模型(短期、低价值除外)。
- 不适用:无形资产、生物资产等租赁按其他准则;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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