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股份支付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股份支付分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
- 按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分摊确认费用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 适用对象: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交易。
- 适用内容:以股份为基础支付职工或供方服务的确认计量。
-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不涉及复杂股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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