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领用、开具、取得、保管应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核心要点
-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领用、开具、取得、保管应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开具」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如实开具(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二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二)内容要求(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按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内容与实际相符。
(三)不得行为(第二十四条)
不得虚开、代开、转借、转让发票,不得拆本使用。
(四)电子发票
符合条件可开具电子发票,与纸质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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