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领用·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领用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领用、开具、取得、保管应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核心要点
- 发票是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收付款凭证;发票的领用、开具、取得、保管应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领用」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领用」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领用」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领用」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领用条件(第十五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发票专用章印模等。
(二)领用方式(第十五条)
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经营规模、范围核定发票种类、数量及购票方式,可实行验旧购新、交旧购新。
(三)临时经营(第十七条)
临时到外地经营需领购发票的,可凭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
(四)专卖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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