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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令第78号体系下以财会〔年份〕xx号发布(第10号)。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10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规范政府会计主体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的核算与列报。

二、核心要点

  •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 资产与负债的确认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与视角

规范政府会计主体(政府方)对PPP项目合同的确认、计量和列报。政府方指授予方及项目实施机构,区别于社会资本方(适用解释第14号)。

(二)资产确认

政府方控制或监管项目资产、享有重大剩余权益的,应将相关资产确认为政府方资产(公共基础设施等),并按准则计量。

(三)净资产与负债

政府方承担向项目公司付费或补偿义务的,按义务确认相关负债(如应付合同款);相关净资产按准则调整。

(四)披露

在附注披露PPP项目合同有关情况、确认资产与负债的金额及风险。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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