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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令第78号体系下以财会〔年份〕xx号发布(第2号)。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规范政府会计主体投资的核算与列报。

二、核心要点

  • 政府会计主体短期与长期投资的核算
  • 区分股权投资与债权投资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

规范政府会计主体投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投资含股权投资(长期股权)和债权投资(如国债、地方债)。

(二)确认

投资在取得时确认;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实际成本(含相关税费);以非现金取得的按评估或公允价值。

(三)计量

短期投资按成本计量,期末按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长期投资按成本法或权益法,持有期间取得利息股利按规定处理。

(四)处置

处置投资按实际收到金额与账面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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