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所得税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范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定
- 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的核算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所得税用什么方法?
A: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第二条)。
Q2:计税基础是什么?
A: 资产=未来可税前扣除金额;负债=账面-未来可抵扣金额(第三至五条)。
Q3:递延所得税负债何时确认?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条款)。
Q4: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A: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以很可能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第十至十三条)。
Q5: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A: 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变动(所得税费用条款)。
Q6:商誉计税基础?
A: 商誉初始确认不确认递延,其计税基础为零,差额不入损益入权益(特殊条款)。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Q8:税率变动怎么调?
A: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按新税率重新计量,影响变动期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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