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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所得税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范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 计税基础与暂时性差异的确定
  • 当期所得税与递延所得税的核算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所得税用什么方法?

A: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第二条)。

Q2:计税基础是什么?

A: 资产=未来可税前扣除金额;负债=账面-未来可抵扣金额(第三至五条)。

Q3:递延所得税负债何时确认?

A: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条款)。

Q4:递延所得税资产呢?

A: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以很可能取得足够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第十至十三条)。

Q5:所得税费用怎么算?

A: 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变动(所得税费用条款)。

Q6:商誉计税基础?

A: 商誉初始确认不确认递延,其计税基础为零,差额不入损益入权益(特殊条款)。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Q8:税率变动怎么调?

A: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按新税率重新计量,影响变动期所得税费用。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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