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企业年金基金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规范企业年金基金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规范企业年金基金作为独立主体确认、计量和列报
- 基金资产、负债和净资产分别核算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企业年金基金(补充养老保险计划)及受托人、管理人。
- 适用对象:企业年金基金资产、负债、净资产及交易。
- 适用目的:规范年金基金的独立托管与会计核算。
- 不适用: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保基金制度规范)不在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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