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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企业合并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范企业合并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企业合并分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
  • 合并成本、商誉(或负商誉)的确认与计量
  • 合并日(购买日)的确定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1.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2. 适用对象:同一控制下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3. 适用内容:合并类型判定、合并成本、商誉、合并报表。
  4.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不编制合并报表。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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