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
- 追溯调整与期初留存收益调整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适用什么?
A: 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衔接(第二至三条)。
Q2:怎么衔接?
A: 原余额调整为新准则期初余额(第四至十五条)。
Q3:哪些可未来适用?
A: 部分项目允许直接未来适用法(计量条款)。
Q4:同一控制合并?
A: 按特定衔接处理(第十六至二十条)。
Q5:披露什么?
A: 追溯影响、衔接处理、期初变化(第二十一至二十四条)。
Q6:期初报表?
A: 应编制期初资产负债表(衔接条款)。
Q7:预计负债衔接?
A: 按新准则追溯确认(计量条款)。
Q8:本页讲什么?
A: 第38号首次执行准则专题(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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