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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税率·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税率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2024通过,2024施行)

一、概念解析

关税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货物一般免征关税。

二、核心要点

  • 关税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出口货物一般免征关税。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税率」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税率」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税率」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税率」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进口税率(第九条)

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等;暂定税率优先于最惠国税率。

(二)出口税率(第九条)

出口货物实行暂定税率或出口税率,部分货物不征出口关税。

(三)税率适用时间

进出口货物按申报进口或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特定情形按相关规定。

(四)从价从量

关税以从价(完税价格×税率)为主,部分货物从量或复合。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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