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免·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免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通过,2021施行)
一、概念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7%、5%或1%的税率,与两税同时缴纳。
二、核心要点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7%、5%或1%的税率,与两税同时缴纳。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免」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免」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免」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减免」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法定减免(第六条)
城建税原则上随增值税消费税减免而减免;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等可在授权范围内减征。
(二)特殊规定(第五条)
对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个人发生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城建税,相应无减免问题。
(三)退税关联
增值税消费税因减免、留抵退税等导致的,城建税计税依据相应调整。
(四)授权减免
国务院可对特定情形规定减免,地方在授权范围内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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