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税率·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税率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0通过,2021施行)
一、概念解析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7%、5%或1%的税率,与两税同时缴纳。
二、核心要点
-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纳税人所在地适用7%、5%或1%的税率,与两税同时缴纳。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税率」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税率」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税率」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税率」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税率档次(第四条)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二)所在地确定(第四条)
按纳税人住所地或增值税消费税纳税地点确定适用税率。
(三)开发区等
按规定属于市区、县城镇的,分别对应7%、5%。
(四)税率适用
以实际纳税地点对应的行政区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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