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通过,2018修正)
一、概念解析
个人所得税以居民个人就境内外所得、非居民个人就境内所得纳税;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分别适用相应税率。
二、核心要点
- 个人所得税以居民个人就境内外所得、非居民个人就境内所得纳税;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经营所得和分类所得分别适用相应税率。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纳税人(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不满的为非居民个人。
(二)征税范围(第二条)
居民个人就来源于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非居民个人就境内所得纳税。
(三)所得项目(第二条)
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共九项。
(四)纳税识别
按住所和居住天数区分居民与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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