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增值税是对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流转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9%、6%三档税率。
二、核心要点
- 增值税是对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流转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3%、9%、6%三档税率。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纳税人(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一般与小规模(第十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三)扣缴义务人(第十八条)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四)登记
一般纳税人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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