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终止经营·要点解读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终止经营 | 类型:要点解读
一、概念解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符合确认条件,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
二、核心要点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符合确认条件,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终止经营」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终止经营」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终止经营」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终止经营」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要点解读
一、法规定位与核心目标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是调整相关领域主体行为、明确权利义务与责任后果的基础性规范。其核心目标在于建立稳定的规则预期,保障会计核算、审计评估、税收征管或市场秩序等活动的真实、完整与合规。学习本法规应抓住其适用范围、关键制度与责任机制三条主线,避免仅停留在条文记忆。
二、关键制度要点
- 定义(第二条):终止经营指满足一定条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部分代表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进行处置。
- 确认条件(第二条):须同时满足:代表独立的主要业务或地区。
- 列报要求:终止经营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相关收入、费用、税前损益及所得税。
- 与持有待售关系:终止经营组成部分须划分为持有待售或已处置。
三、适用边界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终止经营的企业。
- 适用对象:可单独区分并拟处置的独立业务或经营地区。
四、实务影响与操作提示
-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或重组、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等(相关条款)。
- 终止经营相关损益应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并以净额披露(相关条款)。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终止经营及非终止经营的持有待售资产、负债应单独列报(相关条款)。
- 建立终止经营识别流程,判断是否构成单独可区分的组成部分(相关条款)。
- 调整利润表,将终止经营损益单独列示(相关条款)。
- 维护处置计划,确认终止经营划分条件持续满足(相关条款)。
五、常见风险与合规要点
- 典型案例:独立业务
- 典型案例:确认条件
- 典型案例:单独列示
- 高频问题:终止经营定义?
- 高频问题:确认两条件?
- 高频问题:怎么列报?
- 高频问题:与持有待售?
> 依据现有资料,以上要点解读基于本知识库已收录的条文释义、适用范围、典型案例、常见问题及实务影响分析综合整理;具体条文、修订沿革与官方解释请以主管部门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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