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典型案例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 | 类型:典型案例
一、概念解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符合确认条件,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
二、核心要点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符合确认条件,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典型案例
三、典型案例(准则应用)
案例1:划持待售
案情: 董事会批准出售子公司并签协议。分析: 依条件,可立即出售且一年内极可能。结论: 划为持有待售。
案例2:初始计量
案情: 划持待售时公允减费用低于账面。分析: 依计量,差额计减值损失。结论: 计提减值。
案例3:不再满足
案情: 出售计划取消。分析: 依不再,转回正常核算。结论: 恢复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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