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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实务影响分析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 | 类型:实务影响分析

一、概念解析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符合确认条件,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

二、核心要点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应同时满足出售极可能发生、划分为持有待售当日符合确认条件,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孰低计量。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持有待售」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实务影响分析

(一)合规要求变化

  •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是指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收回其账面价值的资产(第二条)。
  •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须同时满足:可立即出售(已获批准、极可能年内完成);出售极可能发生(如已签具约束性协议或已获股东、监管机构批准)(第四条)。
  •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差额计入资产减值损失(第六条)。

(二)业务流程调整需求

  • 建立持有待售划分触发机制,满足条件即转入持有待售(第四条)。
  • 计量时比较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出售费用,计提减值(第六条)。
  • 维护处置计划台账,跟踪批准、协议、买方意向等"极可能发生"证据(第四条)。

(三)风险点识别及应对措施

风险点1:划分条件不充分

仅签署意向即划分为持有待售。应对:须有可立即出售状态与极可能完成的客观证据(第四条)。

风险点2:计量时点错误

未在划分日即按孰低计量并确认减值。应对:划分日立即重分类与减值测试(第六条)。

风险点3:停止划分处理遗漏

出售计划失败未转回。应对:不再满足条件的,停止持有待售分类并转回(相关条款)。

(四)专业提示与实务建议

  • 持有待售划分影响资产流动性列示与减值,建议以管理层决议与出售协议为节点(第四条、第六条)。
  • 处置组包含负债的,应整体考虑(相关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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