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法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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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以财会〔年份〕xx号公告发布(解释第1号起陆续发布)。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针对准则执行中出现的特定问题作出解释与补充规定,与具体准则同等效力。
二、核心要点
- 用于解决准则执行中的口径不统一问题
- 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明确会计处理
- 与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配套执行
三、法规全文
以下为该法规的完整体系梳理与核心内容。
原文(全文)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 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 是否为关联方》的通知 财会〔2017〕19 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 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 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我部制 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 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现予印发,请遵照 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关键管理人 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财政部 2017 年 6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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