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现金流量表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现金流量分经营、投资、筹资三类活动
- 按直接法编制并附间接法调节表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 适用对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流出。
- 适用内容:三类活动划分、直接法/间接法、现金等价物。
-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编现金流量表(可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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