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条文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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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现金流量表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现金流量分经营、投资、筹资三类活动
- 按直接法编制并附间接法调节表
三、条文释义
(一)第二条(范围)
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和列报。
(二)第三条(三类活动)
现金流量分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经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税费返还、付职工薪酬税费等;投资:长期资产购建、投资收回等;筹资:借款、权益、分配股利等。
(三)经营现金流量
主表按直接法列示经营现金流入流出;补充资料按间接法以净利润调节至经营现金流量。
(四)现金等价物
期限短(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定义)。
(五)汇率影响
外币现金流量按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影响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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