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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现金流量表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现金流量分经营、投资、筹资三类活动
  • 按直接法编制并附间接法调节表

三、条文释义

(一)基本要求(第二条至第四条)

现金流量表反映一定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流出,按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分类。

(二)经营活动(第五条至第八条)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列示,并附注以间接法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三)投资与筹资活动(第九条至第十二条)

投资活动含长期资产购建与处置;筹资活动含权益、债务资本变动及股利利息支付。

(四)披露(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

披露现金等价物构成、不涉及现金的重大投资筹资活动、现金及等价物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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