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建造合同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规范建造合同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建造合同准则(与收入准则衔接)规范建造合同收入、费用确认
-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与毛利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建造合同相关业务)。
- 适用对象:建造工程、安装工程等定制合同。
- 衔接:新订立的建造合同收入按《收入》准则(时段履约)确认;本准则用于存量合同与对照。
-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按完成合同法等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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