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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岩气资源税减征·期限·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页岩气资源税减征·期限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页岩气资源税减征:财税〔2014〕73号(减征30%);财税〔2018〕26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规定税率)减征30%。

本政策属于地方税或附加税费类的减征/免征安排,多与地方税权委托、房产土地相关税负优化、特定行业扶持相关。

调整对象为相关税费的纳税义务人,含房产土地相关纳税人、印花税应税凭证当事人、特定资源开采企业等。

核心要点:页岩气资源税减征30%(即按4.2%实际征收);延续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等。。

本条目重点说明「期限」相关适用口径。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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