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比例·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比例 | 类型:政策解读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按一定比例税前扣除或摊销。
本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体系内的税基/税率/扣除类优惠,多服务于鼓励研发投入、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与小微企业纾困。
调整对象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重点关注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特定行业企业及特殊区域企业的差别化优惠。
核心要点:除制造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外的一般企业,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按100%加计扣除(2023年第7号,长期实施);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200%税前摊销;适用负面清单行业(烟草、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房地产、租赁商务服务、娱乐业等)不得享受…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提高至100%且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此前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
本条目重点说明「加计比例」相关适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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