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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解读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 类型:政策解读

出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延续至2027年底);此前财税〔2019〕13号、2021年第12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政策解读」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政策解读

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本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体系内的税基/税率/扣除类优惠,多服务于鼓励研发投入、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与小微企业纾困。

调整对象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重点关注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特定行业企业及特殊区域企业的差别化优惠。

核心要点: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按20%税率(实际税负5%);条件:从业人数≤300、资产总额≤5000万、所得额≤300万、从事非限制禁止行业;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延续至2027年底);此前财税〔2019〕13号、2021年第12号。。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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