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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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主席令第46号,1991通过;2015年第三次修正)
一、概念解析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明确烟叶种植收购、烟草制品生产销售运输及进出口贸易规则。
二、核心要点
- 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专卖管理,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明确烟叶种植收购、烟草制品生产销售运输及进出口贸易规则。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立法目的?
A: 专卖管理、提质、护消费者、保财政(第一条)。
Q2:哪些专卖?
A: 烟叶、卷烟、雪茄、烟丝等专卖品(第二至五条)。
Q3:许可证?
A: 生产、销售、进出口实行许可(专卖制度)。
Q4:烟叶收购?
A: 由烟草公司统一收购(生产经营条款)。
Q5:运输要求?
A: 实行准运证制度(生产经营条款)。
Q6:无证后果?
A: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直至刑责(第三十至四十一条)。
Q7:注册商标?
A: 卷烟等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生产条款)。
Q8:本页讲什么?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专题(说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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