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6通过,2018施行)
一、概念解析
环境保护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
二、核心要点
- 环境保护税对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大气、水、固体废物、噪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大气怎么计?
A: 按污染当量数×税额(大气条款)。
Q2:水污染物?
A: 按污染当量数,税额幅度更高(水条款)。
Q3:固废怎么计?
A: 按种类每吨定额(固废条款)。
Q4:噪声怎么计?
A: 按超标分贝每月定额(噪声条款)。
Q5:具体税额谁定?
A: 省级政府在法定幅度内确定(税额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环境保护税法税目税额专题(说明条款)。
Q7:当量怎么算?
A: 排放量÷污染当量值(当量条款)。
Q8:低浓度优惠?
A: 排放低于标准的有减征(减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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