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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减免·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减免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19通过,2020施行)

一、概念解析

资源税对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从价或從量计征。

二、核心要点

  • 资源税对境内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资源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从价或從量计征。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减免」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减免」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减免」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减免」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哪些免征?

A: 开采原油、油田范围内加热原油天然气、安全生产抽采煤成气(第六至七条)。

Q2:减征情形?

A: 低丰度油气田、高含硫天然气、三次采油等(第七条)。

Q3:事故减免?

A: 重大损失由省级政府决定(事故条款)。

Q4:尾矿利用?

A: 鼓励利用给予减免(尾矿条款)。

Q5:要办手续?

A: 是,按规定办理(管理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资源税法减免专题(说明条款)。

Q7:稠油高凝油?

A: 按规定减征或免征(减免条款)。

Q8:衰竭期矿山?

A: 可按规定减征(减征条款)。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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