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一、概念解析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从价1.2%)或租金收入(从租12%,个人出租住房4%)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二、核心要点
-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产余值(从价1.2%)或租金收入(从租12%,个人出租住房4%)向产权所有人征收。
- 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谁是纳税人?
A: 产权所有人;全民所有由经营单位;出典由承典人;不在或纠纷由代管/使用人(第二条)。
Q2:哪些地区征?
A: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第一条)。
Q3:涉外缴纳?
A: 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按规定缴纳(第一条)。
Q4:出典谁缴?
A: 承典人缴纳(第二条)。
Q5:共有房产?
A: 共有人共同或协议确定(共有条款)。
Q6:本页讲什么?
A: 房产税暂行条例纳税人专题(说明条款)。
Q7:农村房产?
A: 不在征税范围(范围条款)。
Q8:租典纠纷?
A: 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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