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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出租人」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分类(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满足一项或多项情形的(如转移所有权、租赁期占寿命大部分、现值几乎相当于公允价值)为融资租赁,否则为经营租赁。

(二)融资租赁处理(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按应收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加未担保余值)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确认租赁投资净额,分期确认融资收益。

(三)经营租赁处理(第三十八条)

租金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合理基础分摊确认为当期收益,相关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并分摊。

(四)列报

应收融资租赁款在资产端列示,未实现融资收益抵减。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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