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 | 类型:条文释义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是会计核算或税收征管的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本为准;学习时应把握其适用范围、核心义务与监管要求。
二、核心要点
- 明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初始计量」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计量原则(第五条)
存货按成本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二)采购成本(第六条)
含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及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可归属支出。
(三)加工成本(第七条)
包括直接人工以及按适当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间接人工、折旧、车间费用等)。
(四)其他成本与借款费用(第八条至第十条)
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状态必要的支出计入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借款费用准则资本化;非正常消耗、仓储费(非必要)、不能归属的间接费用不计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