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一、概念解析
政府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核心要点
- 政府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核算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 明确「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的立法目的与适用范围,确定其约束的对象与情形。
- 把握「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的核心制度与主要义务,是理解与执行该规范的关键。
- 关注「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与会计准则、税收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以及实务中的执行口径。
- 注意「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的修订与近期变化,以官方发布文本为执行依据。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编报前要做什么?
A: 财产清查、核对账目、结算损益(第十六至十九条)。
Q2:能提前结账吗?
A: 不能,不得提前或延后(结账条款)。
Q3:母公司要编合并吗?
A: 要,编制合并报表(第二十条)。
Q4:编报基础?
A: 持续经营,政策一致(要求条款)。
Q5:谁保证真实?
A: 负责人、主管会计等签名盖章(真实性)。
Q6:本页讲什么?
A: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报表编制专题(说明条款)。
Q7:对账要求?
A: 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对账条款)。
Q8:可授意编造吗?
A: 不可,禁止伪造(真实性)。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