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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8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8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8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首次执行日

企业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日期,通常为执行当年1月1日。首次执行日前的原账套余额按新准则规定转换。

(二)余额转换

将原会计制度下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科目余额,按新准则重新分类、确认与计量,调整至新准则口径。

(三)期初调整

因会计政策变更导致的差异,调整首次执行日的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不属于政策变更的维持原账面。

(四)比较报表

首份按新准则编制的年度报表,应提供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并按新准则口径重述。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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