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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7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7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7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负债与权益区分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若承担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分类为金融负债;否则(无义务)为权益工具。复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分拆负债与权益成分。

(二)列示

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通常不得相互抵销列示,除非依法可抵销且拟以净额结算;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应分别列示。

(三)嵌入衍生工具

嵌入非衍生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若与主合同经济特征不紧密相关且分拆后单独计量,应分拆作为衍生工具处理。

(四)披露

披露金融工具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公允价值、重要会计政策及权益工具变动等。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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