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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1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31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31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三类活动划分

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税费返还、付职工薪酬税费)、投资活动(长期资产购建、投资收回)、筹资活动(借款、权益、分配股利等)。

(二)直接法与间接法

主表按直接法列示经营现金流入流出;补充资料按间接法以净利润调节至经营现金流量,调整非付现项目及营运资金变动。

(三)现金等价物认定

期限短(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四)特殊项目归类

利息收支、股利收支及所得税的归类应一贯;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单列。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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