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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21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21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与识别

租赁指在一定期间内出让资产使用权以换取对价,核心判断是客户是否控制已识别资产的使用。短期租赁(≤12个月)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简化处理。

(二)承租人

除简化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尚未支付租赁付款额现值计量,使用权资产含初始直接费用等;后续按折旧与利息分别处理。

(三)出租人

分经营租赁(租金按直线法计入损益)与融资租赁(实质上转移几乎全部风险报酬,按应收融资租赁款计量)。

(四)售后租回

资产转让满足销售条件的按销售与租赁处理,否则作为融资交易。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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