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5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5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5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与分类
生物资产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待售或即将收获)、生产性生物资产(多次产出)、公益性生物资产(防护环保)。
(二)初始计量
按成本计量:外购含购买价及相关税费;自行营造的消耗性/生产性生物资产,其成本包括至郁闭前/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的必要支出。
(三)后续计量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时结转成本;生产性生物资产按期计提折旧(使用寿命内);公益性生物资产不计提折旧,发生减值按相关准则处理。
(四)天然起源
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按名义金额(如1元)入账。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