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号·条文释义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第1号 | 类型:条文释义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18号随准则体系发布,2014年后陆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第1号准则对应的应用指南,提供会计科目设置、主要账务处理及操作指引。
二、核心要点
- 明确相关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
- 对准则重点难点提供操作性说明
- 企业执行具体准则的操作性依据
三、条文释义
(一)范围与确认
规范存货的确认、计量与披露。存货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二)初始计量
存货按成本计量,包括采购成本(买价、相关税费、运输装卸费、保险费等)、加工成本(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和其他成本。
(三)发出计量
企业可选先进先出法、移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成本,不得采用后进先出法。
(四)期末计量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