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中期财务报告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规范中期财务报告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中期财务报告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附注
- 中期计量原则与年度一致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中期指什么?
A: 短于一年的报告期间(半年/季/月)(第二条)。
Q2:中期报告含哪些表?
A: 至少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第三条)。
Q3:中期会计政策?
A: 与年度一致(确认计量条款)。
Q4:中期减值要处理吗?
A: 要,中期出现减值迹象即处理(第五条)。
Q5:季节性收入怎么处理?
A: 不预计全年,实际发生确认(季节性条款)。
Q6:中期所得税?
A: 按预计年有效税率估计(中期所得税条款)。
Q7: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可不编或简化中期报告。
Q8:中期附注可简化吗?
A: 可较年度简化,但重要事项须披露(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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