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分部报告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规范分部报告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分部报告按经营分部和地区分部披露
- 重要性标准的确定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什么是经营分部?
A: 能赚收发生费、定期评价、有独立财务信息、可区分的产品/地区部分(第二条)。
Q2:哪些分部须报告?
A: 收入/利润/资产任一占合计10%以上(报告分部条件)。
Q3:披露什么?
A: 分部收入、利润、资产、负债等(披露条款)。
Q4:业务还是地区为主?
A: 按主要报告形式(业务或地区)重点披露,次要补充(次要报告形式条款)。
Q5:所有企业都要分部报告吗?
A: 否,满足条件(跨行业/地区且达门槛)才须(范围条款)。
Q6: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不要求分部报告。
Q7:内部抵销在分部?
A: 分部信息通常基于对外交易和分部间交易(按准则口径)。
Q8:分部资产怎么算?
A: 分部经营活动直接有关的资产(分部资产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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