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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适用范围与对象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 类型:适用范围与对象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债务重组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约定或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 区分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
  • 重组收益、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三、适用范围与对象

二、适用范围与对象

  1. 适用主体: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债务人、债权人。
  2. 适用对象:债务重组交易(不改变对手方)。
  3. 适用方式:资产清偿、债转股、修改债务条件及组合。
  4. 不适用:企业合并、权益性交易中的债务安排依专门规定。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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