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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常见问题解答

所属板块:法规库 | 条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 类型:常见问题解答

出处财政部财会〔2006〕3号发布(新准则体系),生物资产准则随体系施行;部分准则后续修订。由财政部制定。

一、概念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规范生物资产的确认、计量和披露。

二、核心要点

  • 生物资产分消耗性、生产性、公益性三类
  • 按成本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
  • 收获或出售时结转成本

三、常见问题解答

四、常见问题解答

Q1:生物资产分几类?

A: 消耗性、生产性、公益性(第二条)。

Q2:生产性生物资产提折旧吗?

A: 提,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条款)。

Q3:消耗性减值能转回吗?

A: 能,在原计提范围内转回。

Q4:生产性减值能转回吗?

A: 不能,按资产减值准则不得转回。

Q5:初始成本含什么?

A: 外购价税费;自行营造至预定目的前必要支出(第五至九条)。

Q6:管护费怎么处理?

A: 计入当期损益。

Q7:收获怎么结转?

A: 消耗性收获转农产品成本;生产性收获结转成本(收获条款)。

Q8:小企业适用吗?

A: 小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处理。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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