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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典型例题解析

所属板块:税务师 | 分类:税法(二) | 主题:税法(二)

内容来源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税法(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 编,中国税务出版社)「企业所得税」相关知识点

一、考点回顾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境外所得已纳税额可按规定限额抵免。

📚 教材提示

  • 考试性质: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
  • 推荐教材:《税法(一)》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组织编写,中国税务出版社
     • 《税法(二)》同上
     • 《涉税服务实务》同上
     •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同上
     • 《财务与会计》同上
  • 官方入口https://www.cctaa.cn
  • 教材检索https://www.ctax.org.cn

本题已含题干与答案/解析,但标准 A/B/C/D 备选项需结合专业教材/真题集核补——为保证准确性与考点区分度(数字陷阱/概念辨析/范围混淆),不直接给出干扰项。请以专业教材与真题集为准。

例题:甲公司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境外某国所得200万元已缴该国所得税30万元,我国税率25%,境外所得抵免限额多少?

参考答案:50万元(可抵免30万元)

解析:境外所得抵免限额=200×25%=50万元;境外已缴30万元<限额,可全额抵免30万元;应纳税额=(1000+200)×25%-30=270万元。

二、解析要点

  • 基本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或15%、20%优惠税率)-减免和抵免税额。
  • 境外所得税收抵免: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在抵免限额内抵免,超限部分可结转5年。
  • 抵免限额=境外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分国不分项或综合限额。
  • 居民企业之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免税(境外已税可抵免)。
  • 预缴与汇算清缴: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5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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