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如何办理延期申报?
所属板块:财税问答 | 分类:土地增值税清算 | 适用对象:小微企业
内容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规定为准)
一、问题解析
针对「小微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如何办理延期申报?」,应结合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规定与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形分析,具体以主管税务机关现行规定和官方文件为准。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国税发〔2009〕91号);《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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