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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免·适用条件

所属板块:政策库 | 条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免 | 类型:适用条件

出处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2023年第8号。

一、模块导览

本页面针对「适用条件」展开,结构化呈现要点;具体口径以现行有效公告与主管税务机关解释为准。

二、适用条件

  • 适用主体:各类用人单位与灵活就业人员,部分情形含残保金缴纳义务人。
  • 情形要件: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安置人数、雇佣类型等条件。
  • 程序要件:按规定向人社/残联/税务等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材料。
  • 适用对象与范围以对应政策文件及清单为准
  • 享受须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并留存备查资料
  • 政策如有期限以现行公告为准
  • 出处: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2023年第8号。。
说明:本知识库内容来源于网络,依据公开课程体系与法规政策公示搬运生成。具体条文、数据与政策请以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正式学习与实务请以专业教材和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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